【公共服務】113年11月國、高中生短期學生公共服務報名及審核通過名單
報到須知
(一)請於報到時段開始10分鐘內(當日上午09:00前,依照本館開放時間滾動修正)至本園區天文展示館一樓服務台報到,逾10分鐘未報到者,取消當日服務資格。
(二)報到時,請繳交家長同意書(若有公共服務認證卡請一併繳交)並領取服務證。
(三)活動期間請注意服裝儀容的適切性,忌穿拖鞋,並自備餐具及水杯。
(四)服務當日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然災害,依據臺南市政府或學生居住當地縣市政府公告之停止上班上課訊息,即不用來館服務。
(五) 因展示館進行閉館更新,服務梯次為1/2日後的學生志工,服務當天請到「星象館1F志工休息室」進行簽到與簽退,未進行簽到與簽退無憑證則視同未到,當日將不予核發服務學習時數。
服務須知
(一)服務期間之服儀以整齊乾淨為原則,不得穿著背心、拖鞋或其他不合宜之奇裝異服。
(二)服務當日務必告知家長確切的來館與離館時間。
(三)服務時應配戴服務證。服務期間應聽從展場值班人員的輔導,如有行為不良或違反規定之情形,首次將以口頭勸導為主,若勸導無效,本館將紀錄該違規事項,若違規紀錄達到2次,將連繫家長接回,且本館得不予認證當日服務時數,並通知就讀學校。同時,未來不再接受本館公共服務之報名。
(四)午餐、交通、保險請自理,中午12:00~13:00為用餐時間,本館負責學生於館內之安全,故請勿離開園區外出用餐。
(五)未經本館人員同意擅自離館之學生,取消當日服務資格,其服務時數一概不予認證。
注意事項
※服務之注意事項,詳情皆會以e-mail通知,請務必前往個人信箱確認服務須知及注意事項。
※ 若有僅錄取一部份日期之情形,詳情皆會以e-mail通知,因此請務必前往個人信箱確認實際錄取日期,未特別註明者請依照所報名之日期來館服務即可。若在未錄取之日期逕行來館者,將不予核發時數。
※服務時數由本館統一開立"時數證明單",並請於服務當天"服務台"領取。
※ 家長同意書部分,可下載錄取公告中的附件「學生服務學習家長同意暨學校登記書」(若校方另有同意書格式,則用校方格式即可),需事先列印填寫並由家長及學校簽章後,於服務當日帶來本館,由本館人員驗畢後歸還。若為家長親自接送則免繳交同意書。
報名後取消報名累計達3次以上,為保障其他報名者權益,將不再接受報名,感謝您的配合。
相關訊息若有疑問,請來電洽詢 06-5761076轉38 林小姐
項次 |
日期 |
正取 |
備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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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11月2日 |
曾O呈 |
王O涵 |
張O浩 |
2 |
11月3日 |
林O潔 |
黃O紘 |
楊O婷 |
4 |
11月9日 |
吳O璇 |
王O涵 |
莊O潔 |
5 |
11月10日 |
陳O蓁 |
廖O紳 |
黃O君 |
6 |
11月16日 |
鄭O晴 |
吳O璇 |
張O瑜 |
7 |
11月17日 |
莊O潔 |
黃O君 |
周O丞 |
8 |
11月23日 |
吳O璇 |
陳O奕 |
周O丞 |
9 |
11月24日 |
李O朔 |
宋O靜 |
- |
10 |
11月30日 |
楊O婷 |
黃O庭 |
周O丞 |